創作者的七種死法 4:精通平庸

加恩
Aug 1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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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死法越來越花俏了。

前三種死法:做太多功課、太在意外部結果、追求完美等等…在這些關卡上死掉,其實大部分時候,就只是單純放棄而已。

但接下來的死法一個比一個華麗,有些死已經不是死,甚至在大眾眼裡是所謂「成功」;有些則是必須要到了所謂「成功」之後才會死,於是你發現在創作這條路上,真的毫無所謂成功與否,因為那是外部的事。

總之接下來的四種死法,並不好說明,尤其有些死得太成功的,有點超出我專業失敗者的領域之外,就盡力試試看吧。

我已經做完充分市場調查,了解觀眾的口味喜好,也掌握了SEO技巧,善用關鍵字設定主題,精心設計每一支影片的文案、縮圖,影片內的打光、調色、收音全部也都做到一流等級…

這段話大概就是那種班上很愛跟老師炫耀自己做了哪些事情的同學會講的順口溜,這位同學通常也是認真魔人,會預習上課內容,功課永遠第一個交,通常只要90分以下就會哭哭臉那種。

額,抱歉,就是高中時候的我。

這個認真魔人態度用來做研究或者上班,你可能會變成很猛的研究人員,或者老闆最愛猛將。

不過寫到這邊你大概也知道了,對,在創作領域上可能不大行。

我說可能,因為確實有些創作者有這樣的龜毛個性但還是活著。

但以我自己嘗試的經驗,以及過去認識的「想要開始創作」的人,通常會說出這些話的人最後都死的蠻快的。

認真魔人之所以會死在創作的道路上,因為他「精通於平庸」。

因為全部技巧、內容都跟主流學來的,所以產出跟主流一模一樣。

在這邊,「平庸」並不帶有貶義,只是單純指「大多數人期待一個好的影片長什麼樣子」,這個叫做平庸。

平庸在這裡相對於「新奇」,新奇並不是「精緻」,它只是「沒人做過」。

精通於平庸其實不會是壞事,因為通常認真魔人最後會變得非常擅長於這類的工作,並且在這個領域取得相當高的成就

例如,成為Youtuber的製作人、行銷總監、廣告導演等。

我有一段時間,想要好好學習「拍片」這件事,看了一大堆filmmaker tutorial,研究一堆攻克Youtube演算法小訣竅。

最後這條路的出口是,變成製作人。

原本是為了想要更好的創作而採取的策略,最後反而讓我走入了幕後了。

為何會如此?

因為其實,做市場調查、了解觀眾喜好、SEO、關鍵字、製作細節、拍攝細節等等,其實不是「創作者」所需要做的功課,而是「銷售者」要做的。

在還沒有作品的階段就跳下去研究這些,只是把想成為創作者的自己訓練成製作人而已。

只是現在大多數創作者在還沒有作品的階段,自然不會有「製作人」夥伴。

在沒有作品就想著「怎麼賣」,是一個大坑,而且這個坑還挺舒適的,竟然還可以讓你找到工作,我就在裡面待了一年半呢。

(圖)

喜歡 = 熟悉+意外

「喜歡 = 熟悉 +意外」,這個概念出自萬維綱的《精英日課3:創作者的悖論》。

在這一講中,萬維鋼認為創作是一種悖論,並不是你朝著一個方向拼命使勁就能夠成功的項目。

這個悖論是這樣的:

你要是一昧地迎合市場,你反而得不到市場;你要是不管別人怎麼評價,就做自己,反而可能引領市場。

這悖論之所以存在,一大部分原因是:好的創作,有意思的創作,大多是靠「內部激勵」在驅動,是因為創作者「有話想說」所以創作的。

而沒意思的創作,靠的是「外部激勵」,創作者做的內容不是因為想說些什麼,想施展什麼理念,而是因為「這樣做,別人看我牛」。

後者靠外部激勵,創作時處處想著市場想要什麼、觀眾讀者想看什麼,處處想討好對方,因此淪為了「舔狗」

而前者靠內部激勵,不在乎市場要什麼,只管自己想說些什麼。因此他與其他舔狗不一樣,反而成了「女神」。

(請原諒我的大陸用語)

我反倒沒有萬維鋼這麼悲觀,我認為從外部激勵出發,會逼迫你充分理解市場,你可以是很強大的行銷人,因為你懂讀者在想什麼。

而好的創作者很難做行銷,因為事實上有時候他們爆紅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對他們而言就只是講了些自己想講的話而已。

前面說的認真魔人,他因為充分地做足了功課,掌握了市場,他可以把「熟悉」做到盡善盡美。

但可惜的是,他的策略是完全忽略的「意外」的成分,因此,他只是「精通於平庸」。

「喜歡 =熟悉 + 意外」這個公式是否過度簡化了作品為何讓人喜愛的問題?

事實上真的要找毛病,他可能不是過度簡化,而是更接近成功學式的「馬後砲解釋」。成功的作品,都可以找得到「熟悉」與「意外」這兩個元素保持完美平衡。

但除去有一點點馬後砲的角度來看,「喜歡=熟悉+意外」也可以看成是創作的第一性原理,創作者必須同時掌握好兩者才能做出人們喜歡的東西。

南方公園經典角色:Captain Hindsight,馬後砲隊長,他的超能力是會飛到一個廚房爆炸現場,然後看了看跟你說「喔!你應該順手把瓦斯關好!這樣就不會爆炸了。」然後飛走。跟文章無關,只是單純想講。

意外來自哪裡?可能讓你很意外

那麼,創作者可以怎樣做,才能掌握「意外」呢?

要掌握好「意外」,其實意外地簡單。

只要有愛

很意外嗎?可其實沒什麼好意外的。

等等先別走,等,再看完這段就好:

讓人喜愛的作品 => 做到「熟悉+意外」

要做出「熟悉+意外」=> 要同時掌握好「熟悉」與「意外」

要同時掌握好「熟悉」與「意外」 => 非常了解作品領域,並且不滿現況,想要「新的東西」。

非常了解作品領域並且不滿現況 :超級粉絲的特徵

超級粉絲 => 超愛這類作品+具有二創能力 => 有愛。

邏輯還算順吧?

因此可以推導得出:想要做出讓人愛的作品,你自己要先是那個創作類別的超級粉絲,你要先愛這類的創作。

想要粉絲,你自己先是粉絲

想要得到,你先給予。

…etc,類似的邏輯推論其實都差不多。

(圖)

也許你很愛台灣文學,你對這個領域寮落指掌,但你總覺得新生代作家不行且越來越少,你只恨這世界沒有一個你想要看到的作品。

那就自己寫一份吧?

《讓子彈飛》導演姜文曾經說過一段話:

一個導演,不論他如何地標榜自己,他不過就幹了一件事:他拍了一部他想看的電影。

帥翻

你甚至不需要事先具備「創作能力」,因為你對作品的了解與愛已經具足,你已經有創作能力的先決要素。

這大概是最簡單的,做好「意外」元素的邏輯。

有沒有愛也是區分精通主流的「行銷人」以及「創作者」的關鍵。維大力的廣告超級無敵成功造就了2000年世代一個大IP,但是蔡振南應該不是維大力死忠擁護者。應該吧。

兩眼發光的時刻

我發覺我人生中快樂的某些時刻,是在酒吧講完open mic之後留下來跟其他喜劇演員討論最近又看了哪些演員,以及講講那些大咖們的小趣事。

有時候跟一些沒聽過這些故事的人講,還會充滿激情潑的人家滿身啤酒(單純吵架吧)

那是我第一次體會到,世紀帝國戰役模式巴巴羅薩的故事第一章,那個奇怪的中文翻譯內容說到「你沒聽過,鬍子大地,巴巴羅薩的故事嗎?我真愛講這故事!」

小時玩遊戲看到這段,心裡只想「這三小我要打game」,一直到這幾年才慢慢可以理解「我真愛講這故事!」那種心裏感受。

因為那是讓人「兩眼發光的時刻」。

有些事情當你一講起來,你就會變成另一個人,你好像被什麼熱愛附著體內,你充滿了另一種熱度。

那個炙熱,是值得分享出來給他人的。

記得上一篇Marianne Williamson的詩嗎?

分享這個炙熱、兩眼發光的時刻,同時解放你自己於恐懼之中,也解放他人於他們的恐懼。

我認為,這才是創作的「道」。

推薦書目:點子就要秀出來

其實討論創意的書,都蠻好讀的(意思是沒什麼深度)。

因為畢竟不管作者可能有什麼深深的話想說,最後都還是包裝成雞湯在賣,不管是國內外出版社都是如此。

雖說雞湯不過讓你心暖暖,但創作的路上要面對的疲憊已經太多,喝一點雞湯也不無小補。

這本書《有點子就要秀出來》也有點雞湯,可以當作成人繪本看一看,如果你有買書的習慣可以買,沒有的話去圖書館翻一下,一個小時內就可以看完了。

但有趣的是,雖說有點雞湯、沒有深度、一下子就可以看完,這本書確實有還是改變了我對於創作的看法,也逼著我一直寫(雖然頻率不高)有所幫助。

因為重點真的不是關於有沒有人在看,而是你自己想要說的話,說完沒。

謝謝你,我說完了,至少現在如此。

下一個死法:創作者的七種死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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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加恩

💡 我是一位喜劇演員。我經營《書不起》電子報,每週二晚上九點半發一封創作相關書籍的深度書摘: chiukaun.substac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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