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我們講到這個公式:
喜歡 = 熟悉 + 意外
上一個死法,我們講的是過度注重「熟悉」,以至於精通了「熟悉」這一塊,而流於平庸。
但另一種死法,則是過度注重於「意外」。
也就是這章的標題:「堅持原創」。
堅持原創,是創作者搶著跳進去的坑。
畢竟,「原創、獨創、新意、前所未見、創意、獨特…」這些形容詞,不就是社會鼓勵一個「藝術家」、「作家」應該要有的特質?
而且,上一章在講「如何不要流於平庸」時,不也說了,創作必須有所新意,當你很熱愛一樣東西,你就會試圖做「新的嘗試」?
這一切聽起來如此正確,「堅持原創」這個想法這麼的美好。
小心,完美主義正悄悄的戴上新的面具,重新回來找你。
這個坑,總結來說應該是斷送了我過去喜劇生涯的大坑。
過去在寫笑話時,我很容易感覺到「這個笑話早就有人寫過了」,或者是「這種講法有夠俗套,每個喜劇演員都會講」,因此自行刪掉了一堆笑話。
而「早就有人寫過了」的標準並不是身邊的喜劇演員講過這些段子,而是我總感覺美國喜劇演員有數十萬個,總有幾個講過類似的笑話。
換句話說,當時我的標準是,我的笑話不得與美國超大型語義資料庫裡的任何笑話有形式上的重複。
你大概可以理解這件事有多不理性了。
於是寫的時候本來就已經夠痛苦了,因為想對原創有所堅持,這個痛苦加倍。
那時候覺得,我在做對的事情,創作就是要原創,這些痛苦都是必經的過程之一。
「原創」這兩個字,就像是湯姆貓把傑利鼠逼到牆角一樣,在創作的過程中我越來越挫折,漸漸地喘不過氣來。
挫折感開始以各種職業倦怠展露,笑話產量漸漸降低,越來越不喜歡去Open mic,感受不到喜劇的樂趣。
有次我倦怠到連在台上都在抱怨了:
「我感覺很挫折,我寫了很多個笑話,可是國外的喜劇演員有千千萬萬個,我寫的笑話其他人老早就寫過了…」
這時候台下有一個觀眾說:
「可是我們沒聽過啊。」
好嗆,但又好對。
記得我對他笑了笑,然後繼續講那些,我覺得很原創,但很難笑的笑話。
這句話確實敲醒了我。
但即使如此,我還是沒有爬出「原創」的完美主義心魔,到某一個階段我發現我再也寫不出笑話,我感覺不到「好笑」這件事了。
這是為了「原創」所必須付出的代價。
創作過程本身是蠻悖論的。
在第97集的《Conan O’briens needs a friend》播客節目中,深夜秀主持人康納訪問了美國傳奇搖滾巨星Bruce Springsteen,節目中提到一段話(paraphrasing):
“成熟的表徵,就是你的大腦有能力接受極度矛盾的兩個觀念同時運行。我上台前會想「搖滾樂是全世界最偉大的藝術!」,而我也不過是上台彈彈吉他而已。”
創作的難,可能是因為處在這樣的矛盾裡並不容易。
這是一個極強的兩端張力平衡,創作者總不滿於現況、試圖找尋新的可能,但又得擁抱現實的限制。
理解自身有無限潛能與巨大能量,但又理解自己不過是一介粉絲草民。
追求創作過程中好玩的部分,但也甘願做好不好玩的瑣事
追求原創的「意外」,但理解這很難做到,所以先從做好「熟悉」開始。(跟上一講很矛盾吧 :|)
身處在悖論之中是不舒服的,大腦不喜歡矛盾,於是大腦本能地讓創作者走向其中一端。
單獨認為創作不過是畫個畫,寫寫字。於是創作者漸漸不認真對待這項藝術,然後漸漸離開。(大多數人是如此)
或者單獨認為創作是宇宙最重要的事情,於是他人的感受、家人的需求、道德的約束都比不上創作,於是走上自爆一途。(下一篇會細講)
偏重於任何一端的創作者,路上多得是華麗的死法。
堅持原創的心魔,就是要你在「熟悉」與「意外」的悖論張力平衡中,All In「意外」的一端。
心魔會告訴你:「完美存在,原創就是完美,不追求它,你就是個失敗」。
聽信這個概念,就是放棄處在「熟悉」與「意外」的張力之中。
其實只需要一點點溫柔
《我們為何工作》(Why We Work)一書作者Barry Schwartz認為,人可以粗略分為兩種個性:「追求最好」,以及「夠好即可」。
簡單來說,前者飽受完美主義侵擾,而後者則反而是真的在前進的族群。
原因是這樣的:「最好」、「完美」只存在於柏拉圖的理想國裡頭,追求最好、原創的的人注定失望。
但是,能夠接受「夠好就好」的人,幾乎總是可以達成「夠好就好」,每次都可以從工作、創作中獲得成就感。
而你想要用哪一種方法做事?
是幾乎永遠會讓你充滿挫折、痛苦與自責的事情?
還是每次都可以達成你設定的小目標,每次都可以有成就感的事?
這樣說起來,那些「追求最好」的人結局總是放棄,原因就很明顯了。
雖說如此,在心魔的作用下,我們還是不知不覺成為了前面那一種人。
因為驅動完美主義心魔的,是對自己能力不足的焦慮與咎責。
這個心魔時刻對你說:「你如果沒有做到你的理想目標,你就是失敗,你對不起你的正常人生!」。
默認這段話,笑話少一個笑點、畫畫時間少了15分鐘,似乎都成為了人生的失敗。任誰都走不下去的。
焦慮是自然的情緒,但這個情緒並不會幫助你走在創作的道路上。
面對焦慮,也許需要給自己多一點溫柔,放下對「原創」的不切實際期望,接受現在不足的自己,才能讓時間發揮它該做的事。
愛自己與其說是時時犒賞自己,更深一層的含義是一種耐心,也是對時間的寬容。
《完成》這本書裡頭提到:
在做一件事的時候,抄捷徑的方法有兩種。要馬你可以作弊用別的方法達到目標,要馬你可以把你的目標砍一半,直接達成目標。
後者幾乎總是做得到,且沒有道德問題。
目標減半,就是貫徹了「夠好就好」的心態:只要能做這件事的一半,就很好了。
只要我今天能有一個小時畫畫,就很好了。有畫,很好,沒有,也很好。
也許,當時放棄喜劇的我,唯一需要的是能安心說出:「只要我這週能準備好下週三open mic的段子,就很棒了。手法跟哪位國外演員很像,也沒關係,重點是我有寫,而且是我的故事。」
推薦書目:《要忙就忙得有意義》
我的完美主義心魔主要來自「對時間流逝的焦慮」,而這個焦慮又來自「浪費生命的焦慮」
想要把握生命、不浪費時間是好的動機,但弔詭的是,良好動機出發的焦慮,往往只會誤事。我總是因為「害怕浪費時間」而急著想要做好某一件事,卻總沒有「好好花時間在做有意義的事情」上。
這是一本有趣的書,也不是「另一本」時間管理書、自我成長類書籍。
裡頭內容遠遠超乎我對它的期待:原本以為就是一些「作者自己的故事+使丹佛大學研究+企業案例故事+幾個小練習方法+名言佳句收尾」的成長垃圾書。
這是一本可以重塑你如何看待時間,也因此重新看待生命的書。
而對我來說,「時間」是一個關鍵的節點,在放下對時間的焦慮後,我對其他的面向也寬容了許多,也因此可以好好做事。
日後,再用另一個篇幅好好介紹這本書的內容。
交給時間吧。